1.招标条件
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略))(略)号”和交通运输部“交水函((略)〕(略)号”批准建设,项日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决算资料编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建设湘江衡阳蒸水河口~株洲枢纽(略)公里二级航道,在大源渡枢纽和株洲枢纽各新建(略)吨级二线船闸1座,建设跨船闸桥梁2座、鱼道2座、衡阳水上服务区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在大源渡枢纽和株洲枢纽各新建1座(略)吨级船闸,船闸有效尺度均为(略)m×(略)m×4.5m(长×宽×门槛水深),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均为(略)万吨;
2)建设项目河段范围的航道及配套工程,航道设计尺度为3.0m×(略)m×(略)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整治航道里程(略)km,新建衡阳水上服务区,按一类航道维护标准建设朱亭、衡山、衡阳3处航道站,按(略)吨级船舶通航要求对4座桥梁进行防撞加固等;
3)新建大源渡和株洲枢纽鱼道各1座,改移株洲枢纽二线船闸湘江堤防,新建株洲枢纽二线船闸进场道路上跨京广铁路桥。
2.2 招标范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根据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决算甲、乙组表,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2.3 技术服务期限:(略)
2.4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1个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略)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证书或注册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其他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4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4月(略)日 9 时(略) 分,地点为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略)号)6楼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略)
投标人投标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电话:(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执 行 机构:(略)
驻 地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