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植物园管理处的委托,对“国家植物园(北园)南湖南侧广场等场地临时招租项目”按照现场竞租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竞租人前来竞租。
1. 项目名称:(略)
2. 项目编号:(略)
3. 项目概况:
| 包号 | 分包 名称 | 分包标的名称 | 经营面积 (m2) | 地理位置 | 拟出租用途(业态) | 经营时间 (天) | 免租装修期 | 运营租金底价(元/㎡/天) |
| 1 | 第(略)包 | 南湖南侧广场、 温室前广场 | (略) | 植物园内 | 销售国植文创 | (略) | 无 | (略) |
| 2 | 第(略)包 | 樱桃沟广场、 树木区广场、 南湖东侧广场 | (略) | 植物园内 | 预包装食品零售 | (略) | 无 | (略) |
注:(略)
2).承租人还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略)
3).同一竞租人可同时响应多个分包,但最多可承租1个分包。竞租人在每一个分包提交响应文件时均须递交内容一致的“承租排序承诺函”(格式见招租文件第五章),优先选择运营租金底价总金额较大的1个分包的承租资格,同时放弃其他运营租金底价总金额较小的分包的承租资格。
4.竞租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竞租人是合格的竞租人:
4.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
4.2 竞租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 竞租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 竞租人必须具备承租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并可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各项报批手续;
4.5 竞租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4.6 竞租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单次罚款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万元的)等行政处罚;
4.7竞租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竞租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租项目竞租。
4.9竞租人必须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租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租代理机构购买招租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潜在竞租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4.(略)本项目不接受转租、分租(含子公司)。
5. 招租文件发售时间、购买方式、地点及售价:
5.1发售时间:(略)
5.2 购买方式:(略)
5.3 购买地点:(略)
5.4文件售价:(略)
6.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7. 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略)
地点:(略)
8.本项目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现场踏勘
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需踏勘,请自行与招租人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略). 特别告知:(略)
(略).本项目评审办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