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包服务需求
一、基本情况
为中共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食堂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 (略)包(区政府食堂大约(略)人就餐)。具体为米面油豆禽蛋、水果、蔬菜、海鲜、肉类、奶制品、调料等。
(略)包:(略)
二、品种要求
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调料、牛奶和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
三、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有相应供货(生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初加工能力。
2.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保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3.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 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5.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价格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6. 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服务人员(配送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7.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 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9.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更换。
(略).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略).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其他要求
★(一)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二)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三)食材来源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五、分类质量要求
(一)米
所提供大米为一级以上,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色泽、气味、口味正常,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每一批次必须提供质检报告。
(二)面
所提供面粉为一等以上,面粉含水量在(略)%-(略)%之间、颜色正常,面粉新鲜、无腐败味、霉味等,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每一批次提供质检报告。
(三)油
所提供大豆桶装油必须为一级,要达到国家GB(略)-(略)标准,调和油桶装要达到国家GB(略)-(略)标准,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达到GB(略)-(略)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每一批次提供质检报告。
(四)瓜果蔬菜类
1. 瓜、果、蔬菜:(略)
2. 叶菜类:(略)
3. 茄果类:(略)
4. 瓜果类:(略)
5. 根菜类:(略)
6. 薯芋类:(略)
7. 葱蒜类:(略)
8. 豆类:(略)
9. 水生菜类:(略)
(略). 食用菌类:(略)
(略). 芽苗类:(略)
(略). 水果类:(略)
(五)肉禽水产类
1. 每批鲜肉、骨:(略)
2. 冷冻肉要求:(略)
| 冷冻禽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略)-(略)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 冷冻畜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略)-(略) 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3. 水产类要求:(略)
(六)干货杂粮类
1. 干货制品:(略)
2. 散装豆类:(略)
3. 杂粮:(略)
(七)其他副食品类
1. 蛋类:(略)
2. 豆腐:(略)
3. 腐竹:(略)
4. 豆芽:(略)
5. 干豆腐:(略)
6. 素鸡:(略)
(八)奶类
1、纯牛奶:(略)
2、酸奶:(略)
六、执行标准
(一)蔬果类执行标准:(略)
| 项目 | 指标 |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 百菌清 | ≤1.0 |
| 多菌灵 | ≤0.5 |
| 汞(以Hg计) | ≤0.(略) |
| 铅(以Bb计) | ≤0.2 |
| 砷(以As)计 | ≤0.5 |
| 氟(以F计) | ≤0.5 |
| 硝酸盐(以NaNO2计) | 瓜果类≤(略),叶菜根茎类≤(略) |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二)肉、禽类执行标准
1. 肉类标准:(略)
2. 肉类检测标准:(略)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 牛羊肉类 家禽类 | ① 《食品生产许可证》 |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
| ② 《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
| ③ 《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
| ④ 《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
| 肉制品 | ① 《卫生检疫报告》 |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
| ② 《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
七、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略):(略)
2. 配送时间
每天6:(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
(5)中标人需为所投包组配备运输车辆至少2辆。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中标人需要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更换。中标人为所投包组配备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
5.配送安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严格遵守使用单位保密制度。
八、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进行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对数量在(略)箱以上(含(略)箱)的抽查率为不低于(略)%,(略)箱以下的抽查率为不低于(略)%。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换(补)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略)~(略)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位、折扣后单价及折扣后总金额等内容】上签名确认并加盖中标人公章,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 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九、定价方式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略)
结算价格:
(1)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价格可查询的结算方式:
结算价格=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价格(上周的星期五)×中标比率×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2)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价格不可查询的结算方式:
结算价格=开心农场、新隆嘉、塔湾农贸市场三家大型商超或综合农贸市场的平均价(上周的星期五)×中标比率×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3)调料、乳制品价格:(略)
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九、绩效考核(供应商仅需对绩效考核此项内容进行响应,无需在响应表中附考核表)
绩效考核满分为(略)分,(略)分为优秀,(略)分为合格,每月考核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不扣除费用,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下的从一百分开始扣除。每扣1分,扣除当期绩效(略)元,绩效费用不从货款里扣除,需单独缴纳,当月综合评分低于(略)分、连续三个月综合评分低于(略)分的扣除全额绩效并自动终止合同至甲方重新招标生效且甲方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略)年()月份食材配送服务考核表
| 序号 | 考核项目 | 扣分标准 | 得分 |
| 一 | 早晨送货 | 没按要求时间配送,每迟到(略)分钟(0.5分);超过(略)分钟,之后每迟到(略)分钟(1分) | |
| 二 | 供货要求 | 每月超过三次出现漏送等情况,在三次基础上,每增加一次(0.5分) | |
| 三 | 货品保质期 | 少于原有保质期的2/3的(2分);临近尾期的(5分)过期((略)分) | |
| 四 | 货品种类及品牌 | 未按要求提供货品种类或品牌,自行定品配送,每月超过三次,在三次基础上,每增加一次(0.5分) | |
| 五 | 食材新鲜率 | 单品未达到(略)%(1分);单品未达到(略)%(3分);单品未达到(略)%(5分) | |
| 六 | 蛋奶类损坏 | 单品超过5%(1分);单品(略)%(3分);单品(略)%(5分) | |
| 七 | 初加工食品 | 初加工食品不新鲜(1分);种类或数量不全(1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规格的产品(1分);包装简陋或损坏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1分) | |
| 八 | 锁定价格 | 每周五定价锁定下周菜价不得更改 发现价格不符(1分);三次以上(5分) | |
| 九 | 检斤检两 | 缺斤少两(1分);每月三次以上(5分) | |
| 十 | 食物中毒 | ((略)分,按事态严重性,是否终止合同,并承担食物中毒产生的所有后果及费用) | |
| 十一 | 质检报告 | 发现食材无质检报告的1次((略)分) 3次及以上((略)分) | |
| 十二 | 食材包装卫生 | 不合格(1分);3次以上((略)分) | |
| 十三 | 食材污染 | 配送人员运送食材导致食材污染的((略)分) | |
| 十四 | 异物 | 发现异物不属于食材本身的((略)分) | |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的项目团队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作业流程,明确人员分工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台账。
2、投标人应密切关注食材价格波动,并根据波动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便于采购人根据市场情况合理选择食材。同时投标人应提供多种订购方式,以便于采购人及时调整订货。
3、投标人应有特殊情况的应对机制,如货源短缺或运输途中发生突发状况等情况。
4、投标人应明确退换货或者补货的机制,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如因配送或食材质量等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给出解决方案及赔偿方案。
5、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
6、投标人应保证食材安全。食材来源清晰,运输过程符合食品运输要求,并建立食材留样制度。对不合格产品的出现要有应对措施。
7、有详细的配送方案,根据季节、配送食材的不同,合理安排人员、车辆。切实保证质量。同时要强化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对配送过程中获知的采购人信息要落实保密制度。
8、具有固定的食材存储仓库和冷库,具有正规且稳定的食材供货来源。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