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资水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统筹省级水运建设资金和自有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资水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1)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略)
(2)航道工程:(略)
(3)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至资水桃花江航电枢纽工程建设期结束(预计工期为(略)个月,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咨询服务工期要求:(略)
2.5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近5年((略)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同时具有1个及以上的水运工程、公路工程(含桥梁)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注:(略)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和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最近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略)
4.2.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书);
4.2.5递交报名册一份:(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人投标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6楼开标室((略)室)(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略)号)交招标人签收;
5.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6.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http:(略)
8.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电话:(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