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七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基本情况
为沈阳市第十七中学师生食堂的食材(米面油、奶制(饮)品、水果、调料类以及预包装类等)配送采购服务。
二、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略)
4、除不可抗力外,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方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供货方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或以其他文字形式)向采购方申请。供货方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6、供货方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货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方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长期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方并将其配送人员(健康证、无涉毒涉黄等犯罪证明、缴纳保险等证明)资料送采购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7、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8、每次食材准时送达采购方指定存放位置,供货方需随货物提供有效票据凭证,经双方授权代表当面验收质量、核实数量,并在交接单上共同签字(签字人不得少于三人)。
9、采购方对每批次货物进行留样封存,至下批次到货后,对货物进行质量对比,出现饮食安全问题,送当地质检部门检测,如因供货方所供食材所致,供货方负全责。
(略)、如食材存在质量等问题或送货不及时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供货方负责,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略)、存在饮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负责。出现质量等问题,采购方有权退货,并约谈供方做出书面整改承诺,整改期限内仍出现问题或拒不整改的,采购方有权取消供货合同。
三、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四、质量要求
1、米面油
米 面粉类:
(1)注册品牌,优质米、面粉,一等以上,净重(略)kg袋装,、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米面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禁转基因油类小麦加工制成。
(2)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GB(略)-(略)《小麦粉》、GB/T(略)-(略)《高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LS/T(略)~(略)-(略)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当年新面粉,每批次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3)每一批次面粉供货时,必须提供同一批次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接受出厂日期3个月以内的面粉。白面包装要坚固结实,封口严密,严禁二次包装。
(4)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豆(其他烹调)油类:
(1)注册品牌,桶装密封,净重5L/桶,采用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塑料桶,要求坚固结实,封口严密,喷码正确。
(2)大豆油符合 GB/T(略)-(略)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批次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食用油须符合食用油卫生国家标准GB(略)-(略)和GB(略)-(略)国家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
(3)每一批次食品油供货时,必须提供同一批次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接受出厂日期3个月以内的食用油。
(4)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以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六、食材配送时间及要求
1、供货方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食材送到后,经采购方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方承担。
2、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专车送货,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3、供货方供货时须向采购方提供所送食品的品名及价格清单。
4、如遇突发情况,采购方已收食材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可原价退回。
5、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七、验收流程
(一)验收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食材(米面油、奶制(饮)品、水果、调料类以及预包装类等)要求对质量进行核查,外包装完整。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货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食材均抽查验收,如发现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方验收人员应和供货方配送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供货方,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并做好备案书,以对未来合作与否做好依据。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供货方负责在(略)~(略)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供货方。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八、定价方式
1、以响应价格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基本情况
为沈阳市第十七中学师生食堂的食材蔬菜类、猪鸡鸭等肉类、水产品等其他食材配送采购服务。
二、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略)
4、除不可抗力外,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方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供货方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或以其他文字形式)向采购方申请。供货方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6、供货方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货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方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长期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方并将其配送人员(健康证、无涉毒涉黄等犯罪证明、缴纳保险等证明)资料送采购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7、服务期内按照实际供货金额结算,服务期内供货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若超出预算金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8、每次食材准时送达采购方指定存放位置,供货方需随货物提供有效票据凭证,经双方授权代表当面验收质量、核实数量,并在交接单上共同签字(签字人不得少于三人)。
9、采购方对每批次货物进行留样封存,至下批次到货后,对货物进行质量对比,出现饮食安全问题,送当地质检部门检测,如因供货方所供食材所致,供货方负全责。
(略)、如食材存在质量等问题或送货不及时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供货方负责,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略)、存在饮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负责。出现质量等问题,采购方有权退货,并约谈供方做出书面整改承诺,整改期限内仍出现问题或拒不整改的,采购方有权取消供货合同。
三、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四、质量要求
三、食材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四、质量要求
蔬菜类:(略)
2.叶菜类:(略)
3.茄果类:(略)
4.瓜果类:(略)
5.根菜类:(略)
6.薯芋类:(略)
7.葱蒜类:(略)
8.豆类:(略)
9.水生菜类:(略)
(略).食用菌类:(略)
(略).芽苗类:(略)
(略).水果类:(略)
猪鸡鸭肉类:
1.每批鲜肉、骨:(略)
2.冷冻肉要求:(略)
| 冷冻禽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略)-(略)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 冷冻畜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略)-(略) 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水产品等其他食材类
水产类要求:(略)
蔬果类执行标准:(略)
| 项目 | 指标 |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 百菌清 | ≤1.0 |
| 多菌灵 | ≤0.5 |
| 汞(以Hg计) | ≤0.(略) |
| 铅(以Bb计) | ≤0.2 |
| 砷(以As)计 | ≤0.5 |
| 氟(以F计) | ≤0.5 |
| 硝酸盐(以NaNO2计) | 瓜果类≤(略),叶菜根茎类≤(略) |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2、肉、禽类执行标准
1.肉类标准:(略)
2.肉类检测标准:(略)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 家禽类 | 1、《食品生产许可证》 |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
|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
| 3、《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
|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
| 肉制品 | 1、《卫生检疫报告》 |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
五、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以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六、食材配送时间及要求
1.配送计划:(略)
2.配送时间:(略)
3、供货方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食材送到后,经采购方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方承担。
4、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专车送货,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5、供货方供货时须向采购方提供所送食品的品名及价格清单。
6、如遇突发情况,采购方已收食材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可原价退回。
7、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七、验收流程
(一)验收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食材(蔬菜类、猪鸡鸭等肉类、水产品等其他食材)要求对质量进行核查,外包装完整。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货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食材均抽查验收,如发现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方验收人员应和供货方配送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供货方,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并做好备案书,以对未来合作与否做好依据。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供货方负责在(略)~(略)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供货方。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八、定价方式
1、以响应价格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略)、牛羊肉以及附属产品类:
售后服务
(1)每批鲜肉、骨:(略)
(2)冷冻肉要求:(略)
| 冷冻禽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略)-(略) 标准和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 冷冻畜肉 |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执行GB/T(略)-(略) 标准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所供食品通过动检所检验合格。 |
3、执行标准
(1)肉类标准:(略)
(2)肉类检测标准:(略)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七、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略)箱以上(含(略)箱)的抽查率为(略)%,(略)箱以下的抽查率为(略)%。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略)~(略)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为了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少量牛羊肉需要由回族经营场所或回族人员经营,分类包装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5、开标时刻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如选择现场解密,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好所需插件)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至开标现场,现场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6、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7、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