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上海示范区线工程(以下简称为“示范区线”)已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上海示范区线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建设财力资金(略)%。现招标人对上海示范区线工程市政配套工程施工SFQSZ-6标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略)
1.3 招标人:(略)
1.4 招标代理:(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示范区线工程线路起自虹桥枢纽终至水乡客厅站。线路全长(略).(略)km,其中地下段长(略).(略)km,高架段长(略).(略)km,路基段长0.(略)km。共设站(略)座,其中地下站4座(芳乐路站、华青路站、青浦新城站、水乡客厅站),高架站5座(徐乐北路站、赵重公路站、青浦新城南站、朱家角站、西岑站),地面站1座(虹桥站)。
2.2招标范围
1、示范区线青浦新城站~朱家角站区间建设引起的市政道路改复建(含照明)、市政桥梁(含临时便桥、水工开河引起的新增桥梁)、市政排水改复建及掘路修复和余土外运等部分市政配套工程,包括新泾港闸桥临搬道路工程、复位道路工程、复位绿化工程;新泾港闸桥拆复建及临时便桥;夏阳徐家浜桥临搬道路工程、复位道路工程;夏阳徐家浜桥新建;夏阳徐家浜桥雨污水工程;峰甸路跨线桥拆复建;青昆路动车所节点临时阶段雨污水管线迁改、复位阶段雨污水管线迁改;堂北桥节点雨污水管线迁改;动车所过轨板桩结构等。
2、施工期市政设施养护工作、相关行政许可办理、施工期间对周边重要市政设施的监测、重大管线保护、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移交接管、交付使用、工程结算及配合审计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3、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复位工程结束直至移交给接管单位正式接收之后的两年之内,因施工责任引起损坏的保修工作。
相关要求:
(1)工程量以图纸为准。
(2)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市政道路、桥梁、便道、便桥日常养护,雨污水管通畅。
(3)承包人负责改造工程节点内其他管线单位现场的施工进度协调,为建设单位确定的工期负责。
(4)办理施工中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占路、掘路、市政养护交接、涉河等所有手续,做好施工期间重大管线保护、重要市政设施的专项监测等。
(5)质量符合国家和上海市颁发的标准执行。
(6)负责市政配套工程的移交工作。
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技术文件、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略)年1月1日至今)市政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市政类似工程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4月8日(略)时(略)分登陆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略)
4.2线上招标文件下载申请后在上述时间段内每日9时~(略)时,(略)时~(略)时将下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
(4)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5)符合资格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邮件标题中须列明投标项目及单位名称(简称),邮件正文中须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3招标文件采用远程购标方式,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备注:
(1)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已办理CA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认证。
(2)网站平台问题请致电:(略)
(3)具体办理方式及操作流程详见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交易指南-操作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4 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受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 系 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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