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略)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Ⅰ标段 招标公告
海宁市(略)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Ⅰ标段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略)
1.2招标范围:(略)
1.3计划施工工期为 (略)个月。
1.4监理服务期:(略)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1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具有水利部注册的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2.3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略)年1月1日以来完成建安总投资(略)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业绩)(以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略)
2.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2.5 水利监理企业及其拟派水利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略)
2.6 投标人及其法人控股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海宁市(略)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共分两个标段(Ⅰ标段、Ⅱ标段),分别评审,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前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入后开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后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3.2招标文件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水务大楼8楼开标室(海宁市文苑路南(略)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http:(略)
六.其它
6.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水务大楼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略)室
邮 编:(略)邮 编:(略)
联 系 人:金女士联 系人:王先生
电 话:(略)-(略)电 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