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略)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索县荣布镇吉若塘村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已由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索发改基建【(略)】(略)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 索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性质:(略)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略)
(三)比选范围:(略)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五)建设地点:(略)
(六)计划工期:(略)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比选人资格要求须具备
3.1比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未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比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略)年4月3 日至(略)年4月8日,每日上午 (略):(略)
4.1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略)
(1)?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兼任)。
(2)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提供近三年((略)-(略)或(略)-(略))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根据成立年限提供相应季度报表或年度报表)。
(5)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上截图。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略).(略)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上发布
7.? 其他事项说明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略)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略)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略)〕(略)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略)〕(略)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略)〕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参与投标企业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并提供截图。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