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WTJDJL-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WTJDJL-1 | 近8年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略)公里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综合系统(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工作。 |
注:(略)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不能以其子公司的名义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WTJDJL-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略)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略)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WTJDJL-1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机电专业)资格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机电工程专业)资格; 3、近8年内担任过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略)公里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综合系统(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
注:(略) 2、拟委派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拟委派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5、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且不作为评审内容。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WTJDJL-1 | 投标人(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小于(略)万元人民币。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的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略)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注:(略)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第一信封信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监理服务期或填写的监理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 质量要求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略)-(略))及监理合同相关要求”的规定。 | 9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 (略)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略)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略)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注:(略) | (略)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8年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略)公里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综合系统(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不能以其子公司的名义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 (略)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略)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本表中“近三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略) | 主要人员 | l、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机电专业)资格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机电工程专业)资格; (3)近8年内担任过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略)公里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综合系统(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拟委派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拟委派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5)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且不作为评审内容。 注:(略) | (略)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略)年、(略)年、(略)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小于(略)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略) 注:(略)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监理单位。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3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费低于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费用)的5%。 | 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