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略)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略)
注:(略)
3.3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5)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略)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略)地点:(略)方式:(略)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地点:(略)五、开启时间:(略)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