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一致;不一致的,持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 |
授权委托书 (如有)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路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的,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还须同时提供所投路灯灯具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
授权代理销售的证明 | 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路灯灯具制造商出具有效的授权代理销售的证明; |
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
投标保证金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保保证金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注:(略) |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在“信用中围”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主要货物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2.1.4 | 针对相同品牌产品的评审 |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2、若相同品牌路灯(灯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文件,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技术标:(略)分;商务标(投标报价):(略)分。 |
2.2.2技术标评审((略)分) |
1、技术响应(满分(略)分) | 样品(产品)品质(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B技术标格式)(暗标、满分(略)分) | (1)外观整体效果(产品外观、垂直度、圆整度、表面平整度等),满分3分。整体最优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均得0.5分。 |
(2)焊接工艺和质量,满分3分。整体最优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均得0.5分。 |
(3)油漆面光滑,满分3分。整体最优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均得0.5分。 |
(4)灯臂线条流畅,光滑圆润,与图纸要求一致,满分3分。整体最优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均得0.5分。 |
投标产品技术标准、规格、参数响应(满分(略)分) | 1、光源模组在正常工作 (略)h 的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 (略)%; (略)h 的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 (略)%。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光通维持率检测报告。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光源模组外型尺寸符合GB/T(略)-(略)《原CSA(略)-(略)》标准P5页A型。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尺寸检测报告。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3、光源模组IP防护等级:(略) |
4、光源模组光电参数:(略) |
5、光源模组应符合GB/T(略)-(略)《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经1.5万次以上开关循环并能正常运行。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开关循环检测报告。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
6、光源模组应具有高温、高湿(双(略))和冷热交替的环境耐受性能(-(略)℃~(略)℃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略) |
注:(略) |
2、商务响应(满分5分) | 付款方式、交货期及安装期等(满分5分) | (1)付款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付款方式及付款周期作实质性响应,根据付款方式提出付款优惠条件,并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有投标人的优惠条件承诺作横向比较,优惠条件最优的得2分,优惠条件一般得1分,无优惠条件的得0分。(2)交货期及安装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及安装期,每承诺提前1天加0.5分,满分3分。合同交货期及安装期以投标人承诺的期限为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安装指导及调试方案(满分3分) | 安装指导及调试方案(满分3分) |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供货周期安排现场安装指导策略及方案和调试、报检及现场培训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定。(1)安装指导策略及方案及调试、报检、培训计划等完整合理,操作性强得2.3(不含)-3.0(含)分;(2)安装指导策略及方案及调试、报检、培训计划等完整但缺乏合理性及操作性得1.7(不含)-2.3(含)分;(3)安装指导策略及方案及调试、报检、培训计划等不够完整且缺乏合理性及操作性得0(不含)-1.7(含)分。不提供不得分。 |
4、类似业绩(满分5分) | 类似业绩(满分5分) | 提供自(略)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所投品牌灯杆灯具采购业绩,金额在(略)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略)万元(含)以上不到(略)万元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略)万元(含)以上不到(略)万元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注:(略) |
5、售后服务能力(满分(略)分) |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5分) | 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3分。不提供不得分。 |
售后服务承诺(满分5分) | 投标人承诺提供项目持续服务,并有具体保障措施及优惠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服务及措施,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3分。不提供不得分。 |
注:(略) |
2.2.3 | 商务标评审(商务标报价((略)分) | [if !supportLists]1、[endif]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略)万元。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2、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略)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5分,下浮1%扣0.3分。 (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评标顺序:投标人资格评审(2.1.2款)(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符合性评审(2.1.1;2.1.3;2.1.4款)(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注:(略)2、“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所涉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投标文件需提交的扫描件(除企业诚信库导入的相关资料之外)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除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包含内容以外,还应根据评标办法中的评分细则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相应部分有缺漏,致使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不得分或失分,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