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京港澳高速沿线重要节点风貌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服务地点:(略)
二、服务需求
1、行业标准:(略)
2、验收标准:(略)
3、监理服务要求:
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报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甲方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甲方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检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9)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略))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甲方;
((略))经甲方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略))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略))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甲方;
((略))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甲方;
((略))负责协助甲方将资料录入系统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口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略)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采购方式,供应商必须通过线上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线下以纸质形式递交响应文件至开启地点,无须另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导致响应无效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
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磋商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5.本项目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