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原路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4、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5、所有标的不得经营医院、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有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免(略)天装修期租金,含在合同期限内。但应交纳免租期内的物业管理费及使用该资产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 8、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房屋交付后,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9、租金确定:(略) (略)、在合同期内,未经招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铺面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之后收取租金或利润,不得与他人互换使用。(略)、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