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潭冲河家园 D、E 地块 EPC 总承包项目防火封堵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招标编号:(略)
项目地址:(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
1、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略)
5、1、履约保证金数额:(略)
6、招标控制价(含税):(略)
7、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验收标准:(略)
9、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略)、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略)
(略)、其它要求:(略)
2、 乙方综合考虑施工管井内垃圾清理(包含施工前原有垃圾清理及施工后垃圾清理),桥架洞口的扩孔及修整等,(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标准),费用乙方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内,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
3、尺寸为桥架尺寸,具体以现场勘察为准。
4、配电箱上口及下口(进线及出线)封堵,满足消防验收及移交物业验收要求。
5、防火封堵施工完后对已安装完成桥架盖板恢复
6、中标单位严禁使用超龄人员含管理人员
7、乙方每次供货时需提供供货清单(注明供货规格、数量及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如项目部在验收时发现实际供货材料不满足国家规范要求时,则按照(略)元/次进行罚款处理;
8、合同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工程项目所在地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辅材费、安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 卸车费 、利润、税费、材料进场复试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9、乙方必须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中标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对工期节点及施工任务的要求。需满足第三方检查要求,第三方检查造成罚款扣分的由乙方承担;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项目部组织安全晨会,如不参加,每次罚款(略)元,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略)、其他事项:(略)
(略)、其他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单)、样板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略)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2、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中标人在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所有税费。;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