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新城智慧分类减量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略)
招标方式:(略)
建设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工程名称:(略)
工程地址:(略)
工程概况:(略)
设计费限额:(略)
招标范围:(略)
设计周期:(略)
定标方法:(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一、申请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要求:(略)
①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⑤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已办理完进浙备案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环保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略)
市政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略)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略)
电气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略)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略)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略)
造价负责人1人,资格:(略)
6.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且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略)年1月、(略)年2月、(略)年3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
7.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略)
8.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略)
(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略)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