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资质:(略)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略)
【备注:(略)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略)
(5)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略)
(6)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略)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略)
③其他咨询负责人:(略)
【备注:(略)
④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略)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略)
(8)项目总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执业中不得兼职本项目其他管理岗位。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略)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略)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负责监理的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