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东方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略)年修编)》
A-(略)-(略)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市场化供给,满足西南部中心城市所需人才目标要求,服务企业培大育强,不让企业破产掉队,化解银行债务风险,推动该项目相关手续办理,促进项目尽早复工建设,对《东方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略)年修编)》A-(略)-(略)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修改。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本次修改方案涉及现版控规A-(略)-(略)地块,项目用地总面积(略).(略)㎡(约(略)亩),位于东方市城东片区东方大道北侧,距离八所互通约1公里。
二、修改缘由及意义
本次规划修改用地涉及项目开发单位为海南鑫万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略)年8月1日进场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中因开发单位资金链断裂,导致该项目从(略)年2月起全面停工,至今无法复工。
(略)年7月(略)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会议指出:(略)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略)〕(略)号)第二条第三款、第四款,本项目拟改建成安居房,属民生工程,符合控规修改的类型要求。
本次修改有利于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助推保交楼、稳民生、促发展工作,有助于维护东方市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
三、规划指标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涉及A-(略)-(略)地块,修改内容包括用地性质及用地比例修改,具体包括:
修改前:(略)
修改后:(略)
本次调整涉及用地性质和用地比例调整,并要求配建幼儿园,其它规划条件保持不变,调整后项目报建方案还需满足日照、消防、停车等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本项目区位示意图;
(二)地块图则。
五、公示时间
(略)日((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
六、公示地点
东方市人民政府网(http:(略)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略)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略)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
(略)-(略),联系人:(略)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4月(略)日
(一)本项目区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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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改建议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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