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处置一批报废特种设备,购入年份为(略)年至(略)年,包括卡特挖掘机1台,液压破碎锤1个、柳工装载机4台、压路机3台、平地机2台、柴油发电机组4台、柴油机2台、砼搅拌车1辆、沥青洒布罐车1辆等特种道路设备和特种设备、车辆。所有资产均年久老化,无法修复,考虑到大部分资产都是超大型废铁,须先拆解切割再拉运。 二、本次处置一批报废特种设备所有权人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转让方未能提供发票、购置合同等,已书面声明标的资产为转让方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现存放在巴基斯坦片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驻伊斯兰堡办事处的场地(N5项目)。 三、本次处置一批报废特种设备评估为废铁及黑金属残余价值,本次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再称重,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四、本次处置一批报废特种设备评估值为(略)美元(评估值按吉尔吉斯共和国货币为(略)索姆),按评估基准日中间汇率7.(略),折合人民币为(略).4万元。该评估值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亚洲鉴定有限公司依据吉尔吉斯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国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并由转让方对评估报告进行翻译。 五、本次处置一批报废特种设备评估值不含(略)%增值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本次处置一批报废特种设备由受让方负责拆除、拉运,产生的费用及拆除、拉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清运拆除、拉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拆除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七、本次处置车辆已脱审多年且已报废,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无法找到,相关票据也已无法查询,转让方承诺车辆归其所有,不存在权属问题。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办理车辆销户、报废、拆解等手续,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九、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驻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办事处了解报废资产相关事项,相关费用自行承担;项目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该标的相关手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报废车辆由转让方仅协助受让方办理销户等手续。 十、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十一、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二、其他详见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亚洲鉴定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和中文译本及《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