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分标准(1-7项):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评分标准(8项)项目负责人答辩的评分标准: (1)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以上; (2)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略)%; (3)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略)%; (4)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或者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1-6项评分点合计篇幅要求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4、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略)%(不包含1-7项篇幅扣分,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对所有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最高分与最低分差值超过(略)%的情形),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略) (2)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采用暗标,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BIM电子投标文件采用U盘单独密封(加盖公章),开标现场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递交授权人(递交授权人可以不是项目授权人)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第(略) 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