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我单位根据相关文件拟计划实施的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设施更新项目、清镇市市政道路照明设备节能提升改造项目、清镇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等三个项目,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需采购项目的咨询服务单位,采购人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咨询服务内容为:(略)
2.项目概况
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设施更新项目概况:(略)
清镇市城镇道路照明设备节能更新项目概况:(略)
清镇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概况:(略)
采购范围:(略)
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鉴于该服务主要涉及市政领域项目前期咨询工作,投标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业务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在清镇市人民政府http:(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清镇市金盆路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图片附件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设施更新项目等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