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略)-(略)年度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是一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通过招投标产生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司法局与项目中标的律师事务所签订《采购合同》后,由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每个月到签约社区(村)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围绕社区(村)委员会公共管理和社区(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每个律所最终只能中标一个分包,中标律师事务所为签约的社区(村)指派服务的律师应当在签约时不满(略)周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每名律师服务不超过3个社区(村)。
分包编号 | 分包服务区域 | 区域内服务社区总数 | 区域内服务村总数 | 年度补助金额(元/年) |
第1包 | 漷县镇 | 3 | (略) | (略) |
第2包 | 西集镇、新华街道 | 8 | (略) | (略) |
第3包 | 张家湾镇、潞源街道 | 5 | (略) | (略) |
第4包 | 潞城镇、中仓街道 | (略) | (略) | (略) |
第5包 | 于家务乡、永乐店镇 | 3 | (略) | (略) |
第6包 | 马驹桥镇、通运街道 | (略) | (略) | (略) |
第7包 | 宋庄镇、杨庄街道 | (略) | (略) | (略) |
第8包 | 台湖镇、九棵树街道 | (略) | (略) | (略) |
第9包 | 永顺镇、玉桥街道、潞邑街道 | (略) | (略) | (略) |
第(略)包 | 梨园镇、北苑街道、临河里街道 | (略) | (略) | (略) |
合计 | (略) | (略)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略)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如投标人正在进行其他区村居公益服务项目,则需承诺剩余人员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进行联合,并推出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授权方,招标单位将补贴发放给授权方,补贴分配按联合体约定自行处理;授权方律师事务所依法注册执业律师人数不得少于(略)名,每个联合体依法注册执业律师人数合计不得少于(略)人;一家律师事务所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一个联合体覆盖律所不得超过5家。
6.出现特殊情况,通州区司法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http:(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略)](略)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2.公告媒体:(略)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3. 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招标采购系 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编 制工具 ”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 ,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 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投标人需到现场进行开标,在开标时需要另行提交 1 份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备查。
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