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0~8.(略)) | 投标人自(略)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厂房、仓库等建筑除外)业绩的得4分/个,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所附合同需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等,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0~8.(略))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厂房、仓库等建筑除外)业绩的得8分/个,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所附合同需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等,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企业奖项(0~4.(略)) | 投标人自(略)年4月1日以来承担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奖项限评一个获奖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0~4.(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0~4.(略)) | 对项目各方面现状资料进行梳理及整合,在现状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对项目现状分析内容完善,对项目理解全面。(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分项设计(0~4.(略)) | 对各专业各分项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深化设计方案及各专业设计说明(0~5.(略)) | 详细论述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各专业说明完整,体现专业性,分析、准确、清晰,体现精细化、创新性。未有相关内容不得分。(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初步设计(0~5.(略)) | 初步设计成果完整、设计合理。满足扩初要求(含概算)。(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设计质量、进度、投资保证措施(0~4.(略)) | 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并有效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未有相关内容不得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线等方面)(0~4.(略)) |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方案内容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设计工作进度计划(0~4.(略)) | 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各阶段时间分配的合理性,任务分解和设计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对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保证性和可操作性。(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设计质量(0~4.(略)) | 设计质量的控制和保障措施。(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0~4.(略)) | 服务承诺(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相关专业人员到达现场、保证随时解决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及保障措施。(不超过6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设计修改的保障措施(0~4.(略)) | 根据甲方意见及时对方案设计进行优化设计修改的保障措施。(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 配合保障措施(0~4.(略)) | 与施工单位配合服务方式,以及发生意见冲突时解决方案及保障措施。(不超过(略)页,否则按差档计分)(优=4.(略);良=3.(略);中=3.(略);差=2.(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2.(略))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 |
| 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0~3.(略))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 |
| 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0~3.(略))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 |
| 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0~3.(略))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0~2.(略))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得 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 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此条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 |
| 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人(0~2.(略)) | 具备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中级技术职称的加0.5分。此条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 |
|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0~2.(略))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此条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 |
| 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0~3.(略)) | 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此条最多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