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 市疾控中心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招标范围
市疾控中心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2、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其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
3、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略) (略));5、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略)
注:(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