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0~4.(略)) | (略)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厂房、仓库除外),每个得2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0~4.(略)) | (略)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厂房、仓库除外),每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信息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均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 奖项(0~2.(略)) | (略)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承担的房屋建筑类(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的1分,市级的得0.5分,满分2分(限评得分最高的二个奖项,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上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0~8.(略)) | 根据自身的理解和认识,提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计理念,且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8.(略);良=7.(略);中=6.(略);差=5.(略);无=0) |
| 对项目的理解(0~8.(略))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优=8.(略);良=7.(略);中=6.(略);差=5.(略);无=0) |
| 总平面布置(0~8.(略)) | 总平面设计构思与本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的建设理念相契合;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地域条件等,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8.(略);良=7.(略);中=6.(略);差=5.(略);无=0) |
|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0~8.(略)) | 设计中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运用(优=8.(略);良=7.(略);中=6.(略);差=5.(略);无=0) |
| 各专业设计方案(0~8.(略)) | 各专业方案合理可行、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各专业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优=8.(略);良=7.(略);中=6.(略);差=5.(略);无=0) |
| 项目认知(0~5.(略))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质量保证和成本控制措施(0~5.(略)) | 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略) |
| 进度计划(0~5.(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后续服务(0~5.(略))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 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 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合理化建议(0~5.(略)) | 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2.(略)) | 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0~2.(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0~2.(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0~2.(略))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0~2.(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室内设计专业(或室内装修专业或室内装饰或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则以有效毕业证书所示专业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0~1.(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的得1分。(提供有效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0~1.(略))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提供有效注册证书,旧版为注册造价师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