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再次公开选聘储备粮及放心粮油质量检验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略)年储备粮及放心粮油质量检验工作,确保我市市级储备粮质量合格,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我市口粮市场,按有关规定,再次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储备粮及放心粮油质量检验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粮食(大米、稻谷)检验
二、检验标准及内容
(一)大米(4个样):(略)
(二)稻谷(6个样):(略)
(三)扦样数量:(略)
三、服务时限
按时保质完成我市储备粮及放心粮油检验等相关工作。
四、选聘方式
(一)服务采购最高限价:(略)
(二)公告时间:(略)
(三)报名单位不足3家不影响此次选聘结果,本次选聘的评选工作由我单位对所申报材料逐一审核并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中标单位。选定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是海南省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粮油质检CMA资质的质检机构,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从事粮食检验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从事粮食质量检验服务工作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资质、荣誉等材料复印件。
(四)报价(金额以百元取整)。
上述申报文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略)
(一)现场提交材料:(略)
(二)邮寄材料:(略)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选资格。
八、选聘单位及联系人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方市八所镇东府路(略)号市政府一号办公室楼(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