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技术标:(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经济标:(略)商务标:(略)工程业绩:(略)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 件((略) 分) | 1.设计说明(3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4.各专业设计说明。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5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3.建筑功能(6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4.建筑造型(3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5.结构方案(5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6.设备方案(8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3.工艺布局、生产分区、工艺设备布置合理性。4.工艺流程合理性、符合试验流程,人流、物流组织合理性。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工程总承包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略)元(其中设计费(略)元,建安工程费(略).(略)元),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费和各分项费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2 位小数)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 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 分)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 分) |
报价说明:
| 说明:(略)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注:(略)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按下列条件配置齐全的得满分3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1)设计负责人:(略)(2)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略)(3)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略)(4)城市规划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略)(5)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略)(6)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略)(7)智能化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略)(8)暖通空调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略)(9)一级造价工程师(旧证为注册造价师)1名:(略)备注:(略) |
5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略)万元或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满分1分。(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须有四方盖公章签字)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 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 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注:(略) |
6 | 投标人 市场信 用评分 标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 (4 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截止时 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时段建筑业企业信 用评价结果,按照信用等级折算相应信用得分,信用等级A级得4分,B级得3.2分,C级得2.4分,D级得1.6分,E级得0分。 备注:(略)(1)投标截止时,市住建局网站公布的当 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投标人 信用评价数据的,信用评价得分为0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得分按照 联合体各成员中最高等级折算得分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