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略)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试验检测单位:(略)
(3)设计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略)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①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结构健康监测项目;
注:(略)
②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健康监测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注:(略)
③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省部级及以上公路隧道工程相关的技术课题研究。
注:(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2.1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组成单位为试验检测资质单位、设计资质单位、技术服务单位。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3 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