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年怀柔区普通公路道路、桥梁、隧道养护(中修)工程、维护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怀柔公路分局(略)年预算的批复》(京交函〔(略)〕(略)号)批准,投资额(略)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略)年怀柔区普通公路道路、桥梁、隧道养护(中修)工程、维护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第1标段勘察设计
主要工作内容为:(略)
建设地点:(略)
合同估算价:(略)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略)年怀柔区普通公路道路、桥梁、隧道养护(中修)工程、维护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第2标段勘察设计
主要工作内容为:(略)
建设地点:(略)
合同估算价:(略)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以下所述资质条件和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资质具体要求:
第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下列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种:
(1)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5)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6)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7)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下列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种: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具体要求:
第1标段:(略)
第2标段:(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第1标段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采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组成方式,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第2标段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略)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略)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完成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略)
6.2递交方法:(略)
6.3递交地址:(略)
6.4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略)
十、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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