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标的物的质量、面积、数量以拍卖标的现状为准,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联系代理机构前往现场看样登记确认拆除范围,若竞买人存在失察行为,或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由此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拆除的各项成本、税费以及所有拆余物资的清理、搬运、装卸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竞价成功后如发生悔拍行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 5、买受人交清全部价款后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工程合同》。签订合同后,自委托人交付之日起,成交人必须(略)日内(阴雨天除外)拆运完毕(如遇特殊情况,经委托人查验属实并书面同意后,方可酌情延期);如不能完工,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略)元每日计算且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拍卖,另行确定成交人。 6、此次拍卖标的拆除方式为:(略) 7、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因未按技术规范操作、超范围拆除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建筑物屋顶以外部分(如墙体、地基、门窗、管线、相邻设施等)受损的,立即停工保护现场,书面报告委托方,并且买受人须自费将受损部分修复至原状或委托方认可的技术标准,修复方案需经委托方及专业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受损资产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买受人须按市场评估价或委托方认可的第三方鉴定结果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款项须于5日内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逾期未付的,委托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 8、成交后买受人在5日内须向委托人提交《拆除工程承包方案及安全施工承诺》,经委托人合议、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时间须等委托人通知。委托人将拟拆除房屋断水、断电、断气后交买受人,移交之后的标的保管及安全问题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经交验的房屋,买受人不得私自拆除,否则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损毁或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9、买受人凭委托人出具的《拆除工程进场施工通知书》组织进场施工,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包括安全、环保等方面)。买受人须安排安全员,对拆除现场进行(略)小时安全监督。 (略)、买受人须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红线及警告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现场。进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工作牌;拉设警戒线,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必须对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 (略)、拆除时确保施工现场周围行人、车辆的安全。遇有电线电缆等综合管线的,须事先与委托人沟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和工作的扬尘及噪音,因拆除施工不当而引起的投诉及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略)、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环保要求作业,建筑物拆除完成后应立即转运;若不能及时转运的,被拆除屋面的建筑材料须及时设置围挡。 (略)、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屋面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略)、买受人施工结束后负责对所列拆除范围后期清运、清扫等工作,经委托人验收合格确认同意后由委托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略)、买受人在施工期间未履行环保及安全措施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