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用途:(略) 2.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后期租金须提前至上一租赁期截止前(略)日内支付。 3.租赁期限及免租期:(略) 4.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及安全问题,均由竞得人(即成交的竞租人)承担相关费用和一切责任。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潢、装修、维修等,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费用自理。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合同租赁标的物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5.竞得人经营的业务必须经得委托人同意,仅限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机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禁止经营对租赁标的及周边环境造成安全、卫生、环保、市容、文明创建等不良影响的涉及明火、明烟、排污、噪声等项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6.竞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分租、转租、出借、与他人联营等。若竞得人转租、转包、借用、与他人联营等,须书面向委托人报备,并提供一份与第三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至委托人备案。 7.若竞得人违约,则竞得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委托人有权利直接与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竞得人在竞价结束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竞得人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部款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其缴纳的保证金不退款,作违约处理,扣除佣金后归委托人所有,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具体约定以委托人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竞租人无异议,竞租人可自行至代理机构查阅房屋租赁合同。 (略).标的房屋存在清空风险,请竞租人慎重! (略).如委托人在6个月内无法移交房屋使用权,则与竞得人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退还竞得人已交纳的全部费用(不含利息),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其他相关费用和责任。 (略).拍租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房屋使用人协商相关费用。 (略).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证租赁标的物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略).标的交付日、起租日、后期租金缴纳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