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略)年度涉农补贴申请指南 |
股室 | 补贴内容 | 补贴对象 | 补贴范围 | 补贴标准 | 申办材料 | 办理程序 | 咨询电话 | 受理单位 | 办理时限 | 联系方式 |
农技推广中心 | 农机购置补贴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略)台;超过上述规定台数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购买数量不受限制。 | 根据全省农机购置中央财政补贴机具种类确定,具体为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略)个大类(略)个小类(略)个品目的机具(详见遂农字〔(略)〕(略)号文件附件1)。补贴机具种类会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 补贴标准详见:(略) | 1.我县区域内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购机全额发票原件; 3.机具合格证; 4.牌证管理行驶证和拖拉机和收割机登记证书; 5.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开户许可证; 6.经销企业负责及时、准确地将购机者姓名、人机合影、机具信息等资料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辅助系统,(人机合影发送至邮箱:(略) | 1.提交申请。购机者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自主到县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也可通过“江西农机补贴APP”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2.审核核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平台,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3.结算兑付。县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在(略)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向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资金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原则兑付。 | (略)-(略) |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 (略)个工作日内 | (略)-(略) |
农技推广中心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 |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已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按确权面积或国土部门认定面积予以核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 补贴标准为(略)元/亩 | 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材料 | 严格按“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登记后,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补贴资金。 | (略)-(略) |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 一般在5月(略)日前 | (略)-(略) |
政策法规与改革股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农民合作社市级及以上示范社(含联合社)、示范农场。优先支持带动产业扶贫的农民合作社。近三年已获得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扶持的农民合作社不得申报本项目。 | 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含联合社):(略) 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不得发放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不得购置交通工具,不得用于旅游、娱乐消费等费用。 | 国家级示范社、示范农场(略)万元,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农场(略)万元,市级示范社、示范农场5万元。 | 项目申报表 | 1.合作社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初审,县财政局进行合规性审查; 3.农业农村局报市级备案。 | (略)- (略) |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 (略)年年底前完成项目资金划拨。 | (略)- (略) |
科教股 | 高素质农民培训补贴 | 年龄在(略)-(略)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学员参加培训情况,通过对培训班进行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按结业人数补贴到承办培训机构) | 由第三方机构招收,逐级推荐,个人申报 | 1.经营管理型:(略) 2.经营管理型培训人数为(略)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人数为(略)人。 | (略)年永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申请报名表 | 1.采取乡镇推荐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报名。 2.再由个人申请填写(略)永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报名登记表,递交到承办培训机构根据(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参加培训。 3.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学员参加培训情况,通过对培训班进行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按结业人数补贴到承办培训机构。 | (略)-(略) |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 5个工作日 | (略)-(略) |
畜牧水产站 | 强制免疫补贴 | 生猪(牛、羊)口蹄疫疫苗;蛋禽(肉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 | 生猪年出栏(略)头以上,奶牛存栏(略)头以上,肉牛年出栏(略)头以上,羊年出栏(略)只以上,蛋禽存栏(略)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 | 生猪2元/头/年;牛3元/头/年;羊1.5元/头/年;蛋禽0.4元/羽/年;肉禽0.2元/羽/年。 |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动物检疫证明; 3.采购疫苗发票; 4.全年免疫记录。 | 通过江西先打后补系统申请,在系统中完善相关佐证材料,由系统自动审核补助金额,在经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 (略)- (略) |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 当年拨付 | (略)- (略) |
畜牧水产站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 | 承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 病死猪 | (略)元/头 | 第三方处理机构统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报表和死亡猪只图片。 | 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 (略)- (略) | 永丰县县农业农村局 | 当年拨付 |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