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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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服务中心(略)个标的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略)]哈产租(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标的概况
出租标的名称
标的1:(略)
标的现状
标的类型
房屋
权证号
房产:(略)
权属所有人
坐落位置
详见下方附件出租明细表
出租参考面积
层数/所在层数
详询出租方
履约保证金
出租期限
3-5年 (具体出租年限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评估报告现用途
目前状况
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至第三年的年租金为成交金额,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8%,第五年年租金与第四年年租金一致。
附属设施
出租底价
评估情况
评估值
账面值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中和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中和正信评报字[(略)]第(略)号
核准或备案机构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略)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中和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正信评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为准。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最终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7、本项目所涉及标的出租年限为3-5年,具体年限以出租方通知为准。若出租年限为五年,则第一年至第三年的年租金为成交金额,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8%,第五年年租金与第四年年租金一致。8、承租方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承租用途和使用方法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毁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9、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不得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毁的,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略)、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材料明确了本次出租标的的评估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出租方可以提供黑龙江省增值税发票(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略)、意向方报名前须实地探勘并咨询出租方标的所有信息,意向方报名即视为已实地探勘并了解所有情况。(略)、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略)、各标的具体位置均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出租房产有无房产证及是否为划拨土地等具体情况详询出租方。(略)、出租标的移交后,租赁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以及规定由资产使用方缴纳的其他费用和使用管理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涉及自供暖的房屋供热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略)、承租方在租房期间做好防火、防盗,如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略)、其他事项详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略)、相关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为准。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出租方决策文件
出租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略)
交易条件
信息披露
首次公告不少于(略)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本项目已成交标的(略)个,根据与委托方签署的协议,现进行延期公告,本次公告为延期公告。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审核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略)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略)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0.1万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略)
限时竞价周期(秒)
(略)
交易成交
1、交易服务费比例:(略)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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