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需双方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或(略)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略)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3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略)年(略)月-(略)年4月)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售价:(略)
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
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供应商如需踏勘,需携带踏勘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响应文件份数:(略)
3.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本项目投标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