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技术单位开展矿山开采情况调查工作的公告
因业务工作需要,拟选聘一家地质勘查技术单位对我市某处约(略)亩地块开展非法采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以下条件技术单位进行报名,公告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项
我局拟对疑似通过非法采挖矿产资源后违规回填地块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并提交调查核实报告等资料成果,以便为后续查处工作提供依据。工期要求5天内完成。
二、报名资格
(一)多年在海南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技术单位;
(二)(略)-(略)年期间在我省开展过矿山调查核实工作业务的技术单位。
三、报名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略)-(略)年期间在我省开展该类项目工作业务材料(至少报送1宗项目的材料)。
(三)请按照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不符合的,报名报价作废。
四、技术单位的选定
(一)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1家报价相对较低者作为本次中选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最终选出1家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者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五、报名时间
(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9:(略)
六、联系方式
单位:(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