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略)年改善人居项目-(略)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二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略)年改善人居项目-(略)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略)
一、答疑部分
问题:(略)
答:(略)
二、澄清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信用评价:
“(一)投标人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公路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投标人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二)投标人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两年((略)-(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引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没有交通运输部(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引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三)投标人须依次按上述(一)、(二)的顺序按需如实提供信用评价截图,评标委员会将会网上查询核实,未按要求如实提供的(如投标人同时具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施工信用评价等级和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的,不如实提供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施工信用评价等级截图,却在投标文件提供的是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截图),不得分。”
现修改为:
“(一)投标人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公路养护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投标人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二)投标人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两年((略)-(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引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没有交通运输部(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引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三)投标人须依次按上述(一)、(二)的顺序按需如实提供信用评价截图,评标委员会将会网上查询核实,未按要求如实提供的(如投标人同时具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信用评价等级和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的,不如实提供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信用评价等级截图,却在投标文件提供的是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截图),不得分”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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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