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略)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 款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分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答辩):(略) 分类似工程业绩:2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略)□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2、投标报价评审方法方法五:(略)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A=最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略)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略)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略)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0元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满分(略)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0.9分,每负偏离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略)分,暗标)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施工组织设计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4篇幅,总页数不得超过(略)页(单面为1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5)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总体概述:(略) | 0.7-1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得0.7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需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等,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 0.7-1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的,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4 | 制定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5 | 制定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得1.4分;全面、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本工程为不停水作业),加 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6 | 制定合理的设备调试方案且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设备调试方案应用计划,得1.4分;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7 | 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质量保证计划和各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8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得0.7分;安全措施及扬尘防治措施齐全,环境卫生管理及标准化管理到位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9 | 运营方案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运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运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设施维护方案、成本优化方案、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移交方案等),得1.4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形式,暗标) | 1.4-2 | ①答辩规则:(略)②答辩范围:(略)③答辩时间:(略)④答辩方式:(略)⑤答辩地点及时间:(略)特别提醒:(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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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类似工程业绩(满分2分) | ⑴投标人的污水处理厂业绩:(略)⑵投标人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业绩:(略)注:(略)投标人提供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业绩,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可提供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可研批复、环评批复、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的任一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合同价、日处理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内容为准。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④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企业主体信息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⑤上述投标人污水处理厂业绩和工业污水处理厂业绩为同一项目时,该业绩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⑥上述投标人业绩与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项目时,该业绩不得分。 |
2.3.3(4) | 投标报价合理性(满分1分) |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略)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以上的,有一项扣0.(略)分,最多扣1分。说明:(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