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及我省实施意见,提升我省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技术标准话语权和影响力,发挥标准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采购人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略)年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技术服务专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分包,按每个分包进行投标、评标。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分包,有特别标注或说明的请按相应分包要求执行。
(二)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2.1本次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分设(略)个分包。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每个分包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作为承接单位。每个分包的投标人最终报价超过该分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2各分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览表》。
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览表
分包号 | 分包项目名称 | 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 |
1 | 国际标准培育及国际标准化合作 | 开展重要国家和地区重要领域标准化研究 | (略) |
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
新增国际标准组织注册专家 |
参与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制修订 |
承担国际标准化交流活动 |
建设标准海外联系站点 |
2 | 交通工程标准海外应用 | 开展交通工程领域国际标准比对研究 | (略) |
开展国际间标准化交流活动 |
开展标准走出去路径方法研究 |
指导省内企事业单位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中国标准应用联系点(企业)、推广应用中国标准 |
3 | 海洋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 | 开展海洋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 (略).5 |
提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案 |
组织开展海洋经济领域重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
应用实施新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承办或参与国际、全国或省专业标准化活动 |
4 | 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 | 开展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 (略).5 |
提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案 |
组织开展数据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
应用实施新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承办或参与国际、全国或省专业标准化活动 |
5 | 合成生物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 | 开展合成生物标准体系建设 | (略) |
提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案 |
在合成生物领域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
应用实施新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新增国际标准注册专家 |
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参与全国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活动 |
承办或参与国际、全国或省专业标准化活动 |
6 | 北斗卫星导航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 | 开展北斗卫星导航标准体系建设 | (略) |
提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案 |
在卫星导航领域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
应用实施新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新增国际标准注册专家 |
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参与全国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活动 |
承办或参与国际、全国或省专业标准化活动 |
7 | 航空航天装备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 | 开展航空航天装备标准体系建设 | (略) |
提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案 |
在航空航天装备领域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
应用实施新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新增国际标准注册专家 |
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参与全国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活动 |
承办或参与国际、全国或省专业标准化相关会议及活动 |
8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 | 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 | (略) |
提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案 |
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相关领域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
应用实施新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新增国际标准注册专家 |
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参与全国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活动 |
承办或参与国际、全国或省专业标准化活动 |
9 | 具身智能机器人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 | 开展具身智能机器人标准体系建设 | (略) |
提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案 |
在具身智能机器人相关领域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
应用实施新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新增国际标准注册专家 |
参与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参与全国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活动 |
承办或参与国际、全国或省专业标准化相关会议及活动 |
(略) | 林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及应用 | 开展林产业标准体系建设 | (略) |
提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案 |
提交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
组织开展林产业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
应用实施新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承办或参与国际、全国或省专业标准化活动 |
(三)项目所属行业:(略)
(四)合同履行期限:(略)
(五)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略)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单位响应参与多个分包的,一旦响应承接单位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承接单位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if !supportLists](六)[endif]评审时按分包评审,投标人如投标多个分包,因各分包项目需求和评审因素均一致,投标文件内容无需每个分包做一套,只需将全部所投分包的文件做成一套,但须清晰标明该投标文件适用的所有投标分包号。招标文件如有不同要求的分包或投标人有不同响应内容的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目录和正文内容中清晰明确标注所投分包号的不同内容以示区别即可,投标人需承担标注不清晰不明确或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