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樟树市阁山镇岐黄大道至山头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资金,为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工程中的 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设计起点为岐黄大道,终点为山头村,全长约(略)米。其中:(略)
2.2 计划供货期为:(略)
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暂定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单价(元/m3)(含税(略)%) | 合价(元) | 备注 |
商品混凝土 | C(略)混凝土 | (略) | m3 | (略) | (略).(略) | 含天泵浇筑费用 |
C(略)混凝土 | (略) | m3 | (略) | (略).(略) |
C(略)混凝土 | (略) | m3 | (略) | (略).(略) |
C(略)混凝土 | (略) | m3 | (略) | (略).(略) |
C(略)混凝土 | (略) | m3 | (略) | (略).(略) |
C(略)混凝土 | (略) | m3 | (略) | (略).(略) |
合计 | | | | | (略).(略) | |
2.3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如下表:
注:(略)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2.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商品混凝土材料销售或相关的建筑材料销售),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厂商或经销商。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5月(略) 日至(略)年5月(略) 日每天上午 9:(略)时至 (略):(略)时,下午 2:(略)时至 5:(略)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套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未按要求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6月5日 9时 (略)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略) 分至 9 时 (略)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略)
7.发布公告网址:
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http:(略)
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略)年 5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