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樟树市阁山镇岐黄大道至山头道路建设项目 由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施工,鉴于本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 樟树市阁山镇岐黄大道至山头道路建设项目罗家一桥劳务合作 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设计起点为岐黄大道,终点为山头村,全长约(略)米。其中:(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略)
(2)标段划分:(略)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略)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务分包服务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需提供(略)年5月至(略)年5月承建并成功完成桥梁工程施工或桥梁劳务施工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小于(略)万元,需提供施工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含工程量清单备查),并开具完工证明以证明履约能力。
如投标人提供假业绩、假资料和假证明,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略)
3.5 投标人需提供计划在本项目主要人员现场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 日每天上午9:(略)时至 (略):(略)时,下午 2:(略)时至 5:(略)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桥梁工程施工或桥梁劳务施工业绩彩色扫描件含工程量清单(合同原件备查),上述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6 月 5 日 9时 (略)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略)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樟树市分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http:(略)
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略)
7.评标办法:(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略)年5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