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3.5万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 3、本项目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4、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5、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基础服务费、拍卖佣金)等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7、意向受让人须为机动车回收及拆解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意向受让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从而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将标的资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进行报废拆解,并提供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辆所在地车管所出具的车辆注销证明。 9、意向受让方近两年内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拆解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曾签署的合同复印件等),需提供相关《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略)、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机动车回收及拆解企业承诺成功受让本次转让车辆后,仅用于报废处理,不得上路行驶或另作它用。 (略)、意向受让方作为机动车回收及拆解企业,应承诺拆解过程规范,五大总成合规处置。(拆解工作完成后提供全部车辆监销、拆解影像资料)。 (略)、因本次车辆为危险品运输车,罐中不保证危险品是否残留,受让方须承诺确保运输安全,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略)、最终受让方需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注销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