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一至五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一至五标段 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批投资[(略)](略)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略)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略)-(略) (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7.2投标单位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请及时查看,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 7.3各投标人均可参与“(略)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各标段投标,为保证工程进度,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时,若已在1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有信息变动,请及时查看,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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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一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略) |
| (略)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二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略) |
| (略)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三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略) |
| (略)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四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略) |
| (略)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基础设施类项目五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略) |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俪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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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邢台市新河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南智慧城牡丹园(略)-1-(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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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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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常超 | 联系人: | 吴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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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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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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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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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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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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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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