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列入养护计划,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略)〕(略)号、吉公路技〔(略)〕(略)号、吉公路技〔(略)〕(略)号、吉公路技〔(略)〕(略)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项目实施管理法人及招标人为延边州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
(1)延边州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略)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略)
(2)延边州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略)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略)
(3)延边州(略)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略)
(4)延边州(略)年国道珲阿、鹤大、丹阿及龙东公路共四段灾害防治工程:(略)
2.3招标范围:(略)
2.4 标段划分:(略)
标段 | 工程 类别 | 批复文号 | 工程项目 | 位置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程内容 |
YB(略)SH(略) | 水毁 重建 | 吉公路技 〔(略)〕(略)号 | 延边州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略)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 国道鹤大公路(G(略))、珲阿公路(G(略))、三莫公路(G(略))、丹阿公路(G(略))及省道松露公路(S(略))共5条路线(略) 处水毁点段。 | 二级 | 恢复重建水毁的路基、路面、桥涵、棚洞及排水防护等设施。 |
吉公路技 〔(略)〕(略)号 | 延边州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略)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 国道珲阿公路(G(略))、丹阿公路(G(略))、三莫公路(G(略))、鹤大公路(G(略))、龙东公路(G(略))和省道绥东公路(S(略))共6条路线(略)处水毁点段。 | 二级 | 恢复重建水毁的路基、路面、桥涵及排水防护等设施。 |
YB(略)ZH(略) | 灾害 防治 | 吉公路技 〔(略)〕(略)号 | 延边州(略)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 国道珲阿、鹤大、三莫公路及省道绥东公路共8段,合计全长1.(略)公里。 | 二级 | 灾害主要类型为崩塌、剥落及滑坡。 |
吉公路技 〔(略)〕(略)号 | 延边州(略)年国道珲阿、鹤大、丹阿及龙东公路共四段灾害防治工程 | 国道珲阿、鹤大、丹阿及龙东公路共4段,合计全长0.(略)公里。 | 二级 | 灾害主要类型为崩塌、剥落及滑坡。 |
2.5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YB(略)SH(略)标段:(略)
YB(略)ZH(略)标段:(略)
3.2本次招标水毁重建YB(略)SH(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联合体要求:
YB(略)SH(略)标段: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资质,并至少承担路基路面养护施工;
(3)符合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其他要求。
3.3每个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可对本次招标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允许中1个标段,被推荐为评标顺序在前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将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评标顺序为YB(略)SH(略)标段→YB(略)ZH(略)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评标办法及相关事宜
4.1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电子化招投标
5.1本次招标全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6日至(略)年6月(略)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8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编:(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