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略)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八)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如需使用总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资料,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九)1.本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磋商,供应商需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响应的文件。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版1份(签字盖章扫描PDF和word文档格式,U盘存储);2.供应商应自协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磋商结束,保持在线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