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关于火龙果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示范点建设单位申报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方市(略)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函〔(略)〕(略)号)的工作要求,建设火龙果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示范点,我中心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现发布此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单位申报。
一、申报内容
东方市(略)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火龙果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示范点建设
建设火龙果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不少于(略)亩。其中,农药减量增效技术集成包含绿色生物农药使用、统防统治、精准施药、绿色防控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集成包含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鼓励引入更多先进的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等,提高减量增效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二、实施时间:(略)
三、项目金额:(略)
四、申报主体资格与资质要求:
1、国家或海南省有关部门批复的科教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2、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5人)、专业设施设备和技术积累,并能出具相应证明;
3、与东方市本地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合作基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科研团队简介(附加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5、合作基地过往合作项目或合作经历简介;
6、实施方案;
7、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采取送达或快递邮寄方式(所有参加申报的材料概不退还)。
六、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八、公示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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