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十七里河新建箱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工学院十七里河新建箱涵工程项目已由新郑市水利局以《新郑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新水行许〔(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中原工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位于十七里河中原工学院与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交界处,该处现状河槽已被回填,主河槽处埋设有过水涵管保证平时河道过水,但汛期会造成洪水排泄不及时。为了保证河道正常行洪,对该段河道进行修建箱涵工程。
建设规模:(略)
3.招标范围、招标编号及标段划分
3.1招标范围:(略)
3.2招标编号:(略)
3.3标段划分:(略)
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略)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6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7信誉要求
5.7.1投标人被列入“信用河南(credit.henan.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7.2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7.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5.8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其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nsggzyjy.henan.gov.cn)“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凭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等资料免费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略)
7.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nsggzyjy.henan.gov.c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7.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0》。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