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吴忠应急保障站危房拆除改造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分别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略)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公路函((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略)年度项目库计划的通知》(宁公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固原分中心泾源作业站建设工程等2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略)
2.2工程地点:(略)
2.3工程概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主要工程数量为拆除院内原有小门房(略).(略)㎡,拆除公厕(略).(略)㎡,改造原有门房(略).(略)㎡,新建地上3层生产业务用房(略).(略)㎡,新建附属用房(略).(略)㎡(其中地上(略).(略)㎡,地下(略).(略)㎡),新建机械设备库(略)㎡,新建污水站(略).(略)㎡,新建单体含(略)根(略)m以上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新砌砖围墙(略).(略)m,新砌挡土墙(略).1m、新砌悬臂式挡土墙(略).(略)m等。并对消防、电气、暖通和给排水等进行完善。
注:(略)
2.7资格审查办法:(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等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最低要求:(略)
业绩最低要求:(略)
人员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略)
②项目总工:(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略)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4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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