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华微高新南区研发基地精装修工程设计标段招标人为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成都华微高新南区研发基地精装修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略)
2.2 招标项目名称:(略)
2.3建设地点:(略)
2.4建设规模:(略)
2.5设计服务期限:(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3.2 资质要求:(略)
3.3 财务要求:(略)
3.4 业绩要求:(略)
①投标人应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1个建筑面积≥(略)㎡的办公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规模、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
②投标人应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1个包含建筑面积≥(略)㎡净化间的建筑面积≥(略)㎡的厂房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规模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
注:(略)
3.5信誉要求:(略)
3.6项目负责人:(略)
3.7其它要求:(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标书款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4日9时(略)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牧华路三段(略)号3栋5楼第五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请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通信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售卖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邮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