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FY-4C激光站设计与研制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FY-4C激光站设计与研制项目招标人为北京机电工程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FY-4C激光站设计与研制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招标项目概况:(略)
2.4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略)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对应载荷 | 交货地点及建设地点 | 数量 | 实施周期 |
| 1 | 地基激光定位系统 | 闪电成像仪 | 佳木斯 | 1套 | 合同签订后(略)个月 |
| 2 | 地基激光定位系统 | 闪电成像仪 | 喀什 | 1套 | 合同签订后(略)个月 |
| 3 | 地基激光定位系统 | 闪电成像仪 | 稻城 | 1套 | 合同签订后(略)个月 |
2.5主要技术参数:(略)
2.6*交付时间:(略)
2.7*交货地点:(略)
2.8*最高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资质要求:(略)
3.3财务要求:(略)
3.4业绩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略)
(1)投标文件密级,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密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或分支机构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页(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3)投标人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4.3网上支付标书款(中招联合平台):(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A)递交方式:(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A)开标地点及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异议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