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氧仓、压力容器检验服务议价项目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氧仓、压力容器检验服务议价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一、服务内容
1、高压氧仓、立式灭菌器、储气罐需进行年度检验
2、资质要求:(略)
3. 检验合格出具纸质定期检验报告
3.1 高压氧仓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略)-(略))
3.2 立式灭菌器、储气罐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略)-(略))
3.3 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我院分别保存
4. 若初次检验不合格需进行整改的,待整改后再行检验,直至通过,不得重复收费。
5. 收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检验工作。
6. 待检设备(详见附件)。
6.1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1套
6.2 立式灭菌器 7台
6.3 储气罐 4个
二、开标时间:(略)
三、开标地点:(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有意向议价单位需准备材料须准备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提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价单(附件 1,填写第一次报价)。
5).投标单位承诺函(附件 2)(打印后填写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一次报价,其他内容现场填写)。
6).本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其他相关材料。
2、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第 1、2、3、5 项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手持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限额标准,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受理范畴,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仅作参考不做执行依据。
(略) 附件下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