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花园社区托育点运营服务项目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相关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要求
1. 项目名称:(略)
2. 项目地点:(略)
3. 服务时间:(略)
4. 资金预算:(略)
5. 招标内容:
贯彻落实《南京市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严格遵循《南京市普惠托育机构评估标准(试行)》,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运营要求和指导意见,规范高质开展建宁路街道托育点运营,为辖区6-(略)个月婴幼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亲子活动、半日托、临时托等服务内容。
(1).科学育儿指导:(略)
(2)亲子活动:(略)
(3)半日托服务:(略)
(4)临时托服务:(略)
二、资格要求
(一)竞标单位要具备以下资质和要求。
1. 基本资质:(略)
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需包含“托育服务”的项目,托育资质在卫健委备案。
2.?人员要求:
(1) 托育教师:(略)
(2)保育人员:(略)
(3) 卫生保健人员:(略)
(二)投标人符合采购相关规定,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接收材料
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
2.建宁路街道滨江花园托育点年度运营方案和计划;
3.投标报价:(略)
(二)接收截止时间
(略)年6月(略)日(略):(略)
(三)接收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四)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联系电话:(略)